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(下称《条例》)和《遵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法》要求,本报告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编写,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。
一、总体工作情况
2020年,坚持以公开为常态、不公开为例外,按照上级有关年度工作部署,以社会需求为导向,以强化保障为基础,以优化平台建设为载体,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。
(一)强化保障。中心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,印发中心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,做到有领导分管、有工作机构负责、有专人办理,投入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经费10万元,保障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。
(二)突出重点。通过优化中心网站,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,下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、政府信息公开制度、政府信息法定公开内容、政府信息公开年报,其中在政府信息法定公开内容中增加了交易保障制度。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,尤其强化国家新颁法律法规、中心动态,建设工程、产权交易、矿产交易、政府采购等栏目的更新及时性、准确性。促进社会各界了解中心公共资源交易情况。从交易公告、交易进程到中标(成交)结果等全流程交易信息,全部在国家、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、中心网站全面公开,同时推送在市人民政府网站中“重点资源配置”栏目进行公开,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,便利获取政府信息。
(三)规范程序。严格执行《政府信息公开指南(试行)》、《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管理办法》对依法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规范。
二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
三、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
四、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情况
五、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
(一)存在的问题。与全面落实 “公开为常态、不公开为例外”的原则要求,与保障人民群众知情、参与和监督的实际需求相比,还存在差距,主要表现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够,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人员能力建设不够,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推进。
(二)改进措施。在以后工作中,一是切实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业务的学习和培训,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;二是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,继续强化信息内容更新,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。
六、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
无。
2021年1月2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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